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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命令苹果开放 iPhone,2027 年 3 月起允许竞争应用商店

软件与互联网 编辑部小鹿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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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MacRumors 论坛讨论串,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已命令苹果向竞争应用商店开放 iPhone:自 2027 年 3 月 1 日起,允许澳大利亚用户使用竞争应用商店、直接下载 App,以及替代支付服务。置顶帖给出联邦法院判决书 2026fca1552 的链接,以及 MacRumors 同题报道的链接。命令关系到这些用户以后从哪里安装 iOS App、能否改用其他支付服务。跟帖没有继续贴出判决全文,讨论集中在预装、开发工具能否收费,以及多个市场的规则能否对齐。

帖子写明的命令

讨论串标题为「Apple Ordered to Open iPhone to Rival App Stores in Australia」,由账号 MacRumors 开设,页面将该账号标为 macrumors bot,发帖时间标为 Yesterday at 10:41 PM。置顶帖写道:Australia's Federal Court today ordered Apple to allow competing app stores, direct app downloads, and alternative payment services for Australian users from March 1, 2027。帖中的 today,与所链报道网址 macrumors.com/2026/10/22/rival-app-stores-in-australia-ordered/ 路径里的 2026 年 10 月 22 日相对应。

判决链接指向 www.judgments.fedcourt.gov.au,文件名含 2026fca1552,链接文字为 ordered Apple。这一论坛页面没有贴出判决书全文,更具体的两段文字来自用户引用。

论坛用户 MeasterHD 注明 First respondent 即苹果,并引用:不得就任何工具或 API(包括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的获取或使用收取费用或设置条件;这些工具或 API 是开发者经由替代分发渠道(Alternative Distribution Channels)开发、分发 iOS App 所必需的。英文为 impose any fees or conditions for access to, or use of, any tool or API (including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 necessary for app developers to develop and distribute iOS apps via Alternative Distribution Channels。该用户随后表示,这项裁决里有不少地方说不通。这是用户对引文的看法。

论坛用户 acuriouslad 用斜体引用一句,并写明这是自己最不同意的内容:不得禁止第三方 App 或替代应用商店预装在 iPhone 上,但不必通过 App Store 分发竞争商店。英文为:It cannot ban third-party apps or alternative app stores from being preinstalled on iPhones, but does not have to distribute competing stores through the App Store。论坛页没有附上 MacRumors 文章正文,这句话是该用户的转述。

跟帖里的说法

下列内容都是同一讨论串里的用户说法,页面没有另附法院或苹果的文本来核对。

  • 用户 contacos 问,这是否包括像在 Mac 上那样从网站下载,并称欧盟现有做法没有改变什么。
  • 用户 hoon2999 问,消费者能得到什么好处。
  • 用户 mushy peas 以澳大利亚人身份表示,最好没人使用、此事过去,并写道自己受够了法官扮演智能手机设计师。该用户另称,各地规则叠在一起,愿意做替代方案的人会很难办,并提到欧盟已有的经验。
  • 用户 germanbeer007 写道,数百名工程师做一次给数百万客户安装的更新,只为满足极少数人。
  • 用户 acuriouslad 称,命令的大部分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预装,担心订购的 iPhone 上出现运营商预装软件,除非机器直接向苹果购买。该用户认为,人们若特意到 App Store 以外找 App,苹果不对那部分收费是公平的;从网站安装,对不想上架、只想分享的小项目会有用。该用户还写到,据其了解,不放上 App Store 又要分享,就要使用 TestFlight,而且听说 14 天后过期。
  • 用户 techfreak23 同样担心预装会变成运营商预装软件。关于期限,该用户认为,两周针对的是不能使用 TestFlight 的免费账号,且只是本机测试;付费开发者可以使用 TestFlight,期限最多 90 天。
  • 用户 Marlor 写道,日本、巴西、欧盟和澳大利亚都会有替代应用商店,但允许的范围和分发方式并不一样,规则对不齐会把好处稀释。该用户认为,这对不想走 App Store 的开源软件分发有潜力,但不会有人分别为这些市场各做一套分发。

置顶帖的一句概括,加上 MeasterHD 与 acuriouslad 的两处引用,是这一页写明的法院要求。TestFlight 期限以及其他国家的商店现状,只出现在用户跟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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